明經
- 拼音míng jīng
- 近義詞
- 反義詞
詞語解釋
- 1.通曉經術。2.漢代以明經射策取士。隋煬帝置明經﹑進士二科,以經義取者為明經,以詩賦取者為進士。宋改以經義論策試進士,明經始廢。3.明清對貢生的尊稱。
國語詞典
- 明于經術。
- 《漢書.卷七一.平當傳》:「以明經為博士,公卿薦當論議通明,給事中?!?/li>
- 唐時以經義所取之士。
- 《新唐書.卷四四.選舉志上》:「而明經之別,有五經,有三經,有二經,有學究一經,有三禮,有三傳,有史科。此歲舉之常選也?!?/li>
- 明清時對貢生的尊稱。
- 《醒世恒言.卷一五.赫大卿遺恨鴛鴦絳》:「這陸氏因丈夫生前不肯學好,好色身亡,把孩子嚴加教誨。后來明經出仕,官為別駕之職?!?/li>
網絡解釋
- 明經
- 明經,漢朝出現之選舉官員的科目,始于漢武帝時期,至宋神宗時期廢除。被推舉者須明習經學,故以“明經”為名。龔遂、翟方進等皆以明經入仕。明經由郡國或公卿推舉,被舉出后須通過射策以確定等第而得官,如:西漢時期的召信臣、王嘉等,皆是因射策中甲科而為郎。漢代設置這一科,為儒生進入仕途提供了渠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