債務人
- 拼音zhài wù rén
- 近義詞
- 反義詞
詞語解釋
- [obligor]使自己受約束和受他人的債務證書約束的人
國語詞典
- 負有以金錢或勞力償還債務的人。
網(wǎng)絡解釋
- 債務人
- 債務人,與“債權人”相對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債務人是債之關系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(債權人)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。是指根據(jù)法律或合同、契約的規(guī)定,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。與"債權人"(creditor)相對。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, 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。
- 債務人負有展行其合同債務的義務,包括單獨債務人、連帶債務人、不可分債務人、保證債務人。但債務人展行時是否要求具有行為能力,依履行行為性質(zhì)決定。展行行為是事實行為時,不要求債務人有行為能力;是法律行為時,則必英具有行為能力。除此以外,如果債務的履行需要債務人通過移轉(zhuǎn)財產(chǎn)權利來進行,則債務人應享有對該財產(chǎn)的處分權。另外,債務人可以使用履行輔助人行債務。在給付為法律行為時,可委托代理人作出。因此,履行債務人和債務人的代理人也可納入債務人的范疇。